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注册会计师 > 考试动态 > 报名

[浙江省]做好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04-03-11
普通

  浙注考委〔2004〕1号

  各市财政局:

  现将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关于发布<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的通知》(财考〔200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本省实际,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报名工作

  1、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办法按财政部财会〔2001〕第1053号通知执行,我省按11个市设置考区。

  2、报名时间在财政部统一规定的期限(2004年3月15日至4月15日)内,由各市根据历年报名情况自行确定起止时间,并通过一定的媒介提前向社会公告。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于3月中旬在《浙江日报》上发布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信息。

  3、根据全国考办的要求,今年我省启用注册会计师考试IC卡报名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各市要认真组织,确保注册会计师考试IC卡报名信息系统的顺利运行。

  4、报名考务费仍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浙价费〔2001〕451号)标准收取,即每科50元,其中:上交全国考办试卷费10元,省考办考务费8元,各市留用32元。

  5、考试用书名称及单价由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另行通知。

  二、免试、单科更换全科合格证及全科合格人员申请入会等工作

  1、免试申请人员应填写《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各市汇总后于4月20日前将免试申请汇总表(见附件3)、免试申请表和附件统一报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为简化申请非执业会员的手续和程序,全科合格人员按附件4所列格式填写《单科更换全科合格证申报表》的同时,填写《非执业会员资格申请表》(见附件5,由省注协统一印制),各市财政局于4月30日之前,将有关表格送交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由省注协统一报中注协审核发证。

  三、报名工作结束后,各市应及时汇总本地的报名情况,于4月16日前将《2004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情况统计表》(见附件7)报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并于4月30日前将考试用书书款、报名考务费和试卷费等填入相关的表格中一并报(汇)省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略)

  二○○四年三月四日

热点推荐:
爆款课程
注会畅学旗舰班

注会-畅学旗舰班

任意选听 无限畅学

及时获取热点资讯

点击二维码

联系专属学习顾问

咨询报考&备考资讯

有奖原创征稿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