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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3年度全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有关事宜的通知

2004-01-12
普通

  各市财政局注册会计师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评卷工作已经顺利完成,考试成绩查询可以通过网上查询或168信息台查询(16887735)进行。考试合格的考生《成绩通知单》将随通知下发。

  随着考试成绩的公布,部分考生会提出成绩核查的要求。现将成绩核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根据全国考办通知精神,2003年度成绩发布日为12月29日。各市考办应当在成绩发布后30日内受理考生的成绩核查申请,并于2004年1月29日前将考生的《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见附件1)(原件)、本考区《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以及成绩核查费用一起上报省考办。省考办将全省成绩核查申请汇总后于2004年2月13日前上报全国考办。请各市考办严格掌握受理时间,注意提醒考生不要错过时间,认真填写成绩核查的个人信息。各市考办要按时上报相关资料,省考办逾期将不予办理考生的成绩核查事宜。

  二、考生在递交成绩核查申请时,应缴纳每人每科100元的成绩核查费用。

  各市考办应按服务性收费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营业税,并按税后每人每科60元上缴给省考办。

  三、核查结果

  全国考办在收到各省汇总申请表后60日内进行核查,并将核查结果正式行文通知省考办,省考办将会把核查结果及时通知各市考办,各市考办接到省考办通知后应及时将核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二OO四年一月三日

  附件:1.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申请表(略)

  2.2003年度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申请汇总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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