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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公司可以采用哪些商品发出的计价方法?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13
普通

商贸公司可以采用哪些商品发出的计价方法?对于商贸公司来说,商品发出的计价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商品发出的计价方法有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其中加权平均法又分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下面我们来看看相关内容。

商贸公司可以采用哪些商品发出的计价方法?


1)先进先出法:是指根据先入库先发出的原则来确定库存商品价值流转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的具体做法是:先按存货的期初余额的单价计算发出的存货的成本,领发完毕后,再按第一批入库的存货的单价计算,依此从前向后类推,计算发出存货和结转存货的成本。采用这种方法,商品的实物流转和价值流转的先后次序在理论上是一致的;

2)加权平均法:是以期初数量和本期历次入库数量为权数、以期初余额和本期历次采购金额为依据,经过加权平均计算得出平均单价,并进而计算得出本期发出商品和月末留存商品的成本的一种计算方法。使用这种方法计算得出的单价,在本期之内是平均单价。其中,移动加权平均法在每次进货的时候,都要计算一次平均单价;而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只在月末集中计算平均单价;

3)个别计价法:采用这一方法是假设存货的成本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按照各种存货,逐一辨认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所属的购进批别,分别按其购入时所确定的单位成本作为计算各批发出存货和期末存货成本的方法。在这种方法下,是把每一种存货的实际成本作为计算发出存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的基础。

以上三种方法,前两种广泛适用于各种企业,特别是在电脑做账的情况下,会计核算并不存在很大的问题,工作量不大;后一种适用于商品单价较高、且为非标准商品的情况,其适用面较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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