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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2-03
普通

问题: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实务

答案: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书立、使用、领受印花税法所列举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书立、使用、领受应税凭证的不同,可以分别确定为立合同人、立据人、立账簿人、领受人、使用人和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

(1)立合同人书立各类经济合同的,以立合同人为纳税人。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证人。

(2)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

(3)立账簿人设立并使用营业账簿的单位和个人。例如,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设立了营业账簿,该企业即为纳税人。

(4)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领受人,是指领取或接受并持有该项凭证的单位个人。例如,某人因发明创造,经申请依法取得国家专利机关颁发的专利证书,该人即为纳税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为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由两方或两方以上当事人共同书立的应税凭证,其当事人各方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各就其所持凭证的计税金额履行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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