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考点梳理:金融资产转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1-14
普通
2015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9月13日,各省报名时间预计4月份开始,大家的高级会计师备考也应提上日程了。小俗语大道理:早下手,早准备,充裕的时间是扫清各个知识点盲区最有效的保证。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高级会计师考试科目《高级会计实务》会计部分考点:
第八章 金融工具会计
考点四、金融资产转移
1. 金融资产转移的类型
类型 | 内容 |
应收账款保理 | (1)在不附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方式下,企业已经转移应收账款,与该应收账款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立即发生转移,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在附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方式下,企业因负有连带还款责任:①如果与该应收账款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因应收账款保理而承担的连带还款责任,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②如果与该应收账款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其实质是企业以应收账款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企业不应终止确认应收账款,实际收到的金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
应收票据贴现 | (1)不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2)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贴现企业因背书在法律上负有连带还款责任: ①如果与该应收票据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发生转移,实际收到的金额与应收票据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在报表附注中披露连带还款责任; ②如果与该应收票据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其实质是贴现企业以应收票据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贴现企业不应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实际收到的金额应当确认为一项负债。 |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与该应收票据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通常已经发生转移,贴现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金融资产证券化 | 是指发起机构将其缺乏即期流动性,但具有可预期的稳定未来现金流量的金融资产转移给受托机构设立的特定目的主体,由特定目的主体以资产支持证券的形式向投资机构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以该金融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收益的结构性融资活动。 其会计处理见下述“三、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
2.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
(1)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①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
常见的终止确认情况:不附追索权的转移;售后回购但回购价是回购当时的公允价值;重大的价外期权(可能是看跌期权也可能是看涨期权),即该资产购回的可能性很小,应视为终止确认。
②不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转移
常见的不能终止确认情况:附追索权的金融资产出售;出售金融资产后签订回购合同,回购价格固定;将金融资产出售的同时签订看跌期权或看涨期权且期权为重大价内期权;将信贷资产整体出售,同时对购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2)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①处置损益一般为账面价值与售价之间的差额;如果是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那么之前确认资本公积的,处置时要相应的将资本公积结转到当期损益中。
②金融资产转移但是没有终止确认也是要做账的,作为负债来处理。比如,应收账款、应收票据转移了,没有终止确认,应该贷记“短期借款”科目;其他情况使用“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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