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保会计网校

首页 > 初级会计职称 > 试题中心 > 经济法基础

2015初级职称练习题《经济法基础》:法的形式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3-06
普通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选题

  下列关于法的形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法律的效力和地位仅次于宪法,是制定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依据

  B. 行政法规的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性法规的效力不超出本行政区域范围

  D. 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政府规章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之一

全力冲刺

高效备考方案

学习资料

一键免费下载

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入口

试听课程
加载更多 >
你可能感兴趣的文章:
取消
复制链接,粘贴给您的好友

复制链接,在微信、QQ等聊天窗口即可将此信息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