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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民事诉讼(12.2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12-25
普通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多选题

2014年6月15日,家住北京市朝阳区的王先生因病去世,其主要遗产在昌平区,家住海淀区的大儿子和家住房山区的小儿子因遗产继承发生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该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有(    )。

A.朝阳区人民法院

B.海淀区人民法院

C.昌平区人民法院

D.房山区人民法院

以上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里整理的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的初级会计职称,希望对您有所帮助。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拉开了序幕,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正保会计网校已开始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招生。正保会计网校祝所有学员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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