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练习题《经济法基础》:诉讼时效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5-01-28
普通
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广大考生做好备考,打好基础,网校全面开通了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课程(试听课程>>),另外,网校论坛热心学员为大家分享了初级职称《经济法基础》第一章总论的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选题
根据民事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是( )。
A.当事人提起诉讼
B.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
C.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D.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时效的中止。选项ABC均为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选项D是导致“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