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基础学习: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2014-03-21 15:59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9月20日-24日,报名入口将于4月1日开通,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初级职称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重点是: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1.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滞纳金: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3.用人单位拒不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主要内容、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争议的解决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计算缴纳及享受的待遇、社会保险的登记与征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