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知识点分享:个人所得税
2013-07-08 19:19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为了方便备战2013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个人所得税下,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有:
1.独生子女补贴,
2.执行公务员工资制度未纳入基本工资总额的补贴、津贴差额和家属成员的副食补贴,
3.托儿补助费
4.差旅费津贴、误餐费补助
免税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