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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微表格:民事诉讼、仲裁与行政复议

2013-07-03 16:26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为了方便备战2013初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精心为大家分享了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科目里的重要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仲裁 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 
适用 合同关系、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人身关系 不平等主体 
审判制度 一裁终局 两审终审   
合议(仲裁)庭组成 1名或3名 3名以上单数   
回避制度 √ √ √ 
开庭 √ √ ×(书面审查) 
公开 × √   
级别管辖 × √   
地域管辖 × √   
判决书(调解书、裁决)的生效 裁决:作出
调解书:签收 
一审:送达15日不上诉
二审:作出 
送达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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