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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8-03-26

距离2018年初级会计师的考试的时间已经不足50天,很多考试都已经开始关注重点,正保会计网校为此专门为大家准备了历年考试的重要知识点,为大家加油鼓劲。  

【大纲要求】掌握

法律关系:即法律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三要素:主体、内容、客体。

【注意】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

一、主体

1.主体的种类

(1)自然人

构成: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

(2)组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2018年调整)

组织
类型
具体包括
法人
营利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法人等
非营利法人
事业单位法人
公办医院、学校等
社会团体法人
各类协会、学会等
捐助法人
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特别法人
机关法人
各国家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
生产队
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
农民合作社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法人
居委会、村委会
非法人组织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3)国家

【注意】任何一个法律关系至少要有两个主体。

2.主体资格

区分“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参加某种法律关系,“依法”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的法律资格。

“行为”能力:法律关系主体能够“通过自己的行为”实际取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能力。

(1)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①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②行为能力:(2018年调整)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无行为能力人:是指完全不能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公民。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行为能力人:是指行为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只有部分行为能力的自然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行为能力人:是指达到法定年龄、智力健全、能够对自己行为负完全责任的自然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注意】《民法总则》规定:“以上”、“以下”均包括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包括本数。

(2)法人以及其他组织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权利能力:始于产生、终于消灭。

行为能力:同权利能力。

二、内容

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权利与义务

1.权利即权利享有者自己或要求他人作出或者不作出某种行为,及一旦被侵犯有权请求国家予以法律保护。

2.权利是可以放弃的。

3.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如:缴纳税款、履行兵役)和消极义务(如: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健康权)。

三、客体

2018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知识点:法律关系三要素

客体的特征:能为人类所控制并对人类有价值。

1.物

(1)自然物:土地、矿藏等。

(2)人造物:建筑、机器等。

(3)一般等价物:货币和有价证券。

【注意】物可以有形态也可以没有形态。

2.人身、人格

【注意1】人的整体只能是法律关系的主体,不能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

【注意2】人的部分可以作为客体的“物”。

3.非物质财富

(1)知识产品(智力成果):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等。

(2)荣誉产品:荣誉称号、奖章、奖品等。

4.行为——行为的结果

(1)生产经营行为;

(2)经济管理行为;

(3)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4)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

【注意】法律关系客体的适用范围。

类别
举例
适用范围
如土地、机器、货币、电力,不包括活人身体
常见于物权关系
行为
如运输行为、给付行为
常见于合同关系
人格利益
如公民和组织的名称,肖像、名誉,公民的人格
常见于人身关系
智力成果
如发明、著作
常见于知识产权关系

【考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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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网校给大家整理的知识点可以帮助大家成功过关。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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