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 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正保会计网校
2023-03-13
普通
江苏省财政厅文件
苏财会〔2023〕8号
转发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
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提高会计人员能力素质和专业水平,财政部印发了《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财会〔2022〕35号),现转发你们。请结合原有培训计划,参照新制定的专业科目指南,及时更新相关学习内容,认真抓好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指南(2022年版)》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
2023年2月13日
说明: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