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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预习:重整计划的执行

原创 2013-10-17
普通

第三章

  知识点十八:重整计划的执行

执行者 

债务人 

监督者 

管理人 

约束力 

(1)对债务人和“全体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2)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重整计划的影响。 

效力 

按照重整计划减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未按期申报 

债权人未依照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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