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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每日一练: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2022.11.25)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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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甲公司2021年7月将接受捐赠的8辆小汽车自用,该类型小汽车排量为2.0升,8辆小汽车的市场平均交易不含税价格100000元/辆,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5%,捐赠人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不含税价格为150000元/辆。甲公司当月应缴纳车辆购置税为( )元。

A、144000 

B、120000 

C、86400 

D、90947.37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甲公司当月应缴纳车辆购置税=150000×8×10%=120000(元)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情形

计税依据

购买自用

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也不含价外费用。

计税价格=全部价款÷(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进口自用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自产自用

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受赠、获奖、其他自用

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

购置凭证是指原车辆所有人购置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应税车辆时载明价格的凭证。无法提供相关凭证的,参照同类应税车辆市场平均交易价格确定其计税价格。

原车辆所有人为车辆生产或者销售企业,未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按照车辆生产或者销售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同类应税车辆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按规定核定其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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