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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税收立法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6-04-18

2016年税务师知识点

税收立法权及程序

在我国,划分税收立法权的直接法律依据主要是《宪法》与《立法法》的规定

税收法律、税收法规

(1)税收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

①创制程序(4项):提出--审议--表决通过--公布

②有哪些(4法) :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税收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2)税收法规——目前我国税收立法主要形式

①创制程序(4项):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

②有哪些: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等都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③效力:税收法规的效力低于宪法、税收法律,而高于税务规章。

2016年税务师的备考战鼓已经敲响,税务师战场上硝烟弥漫,为了让还在拼搏的你们赢得这场战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分享了以上税务师《税法(一)》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可以助你一臂之力。祝你梦想成真!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http://www.chinaacc.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相关链接:2016税务师《税法一》第一章知识点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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