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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知识点:行政许可设定的程序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17-01-04

2017年税务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目前为预习阶段,跟着正保会计网校的预习阶段课程提前学习打好基础。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分享的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行政许可的设定相关知识点,祝您备考顺利。

知识点:行政许可设定的程序

设定行政许可四项内容(实施机关、条件、程序、期限)明确。

听证、论证

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并向制定机关作出说明

评价 

(1)设定机关:应当定期评价;
(2)实施机关:可以评价,并向设定机关报告意见;
(3)相 对 人:可以向设定机关、实施机关提出意见建议。

授权停止实施

省级政府:对行政法规设定的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如市场竞争机制能有效调节的→报国务院批准→在本省停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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