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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注会《经济法》练习题:物权设定生效的时间(2.17)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6-02-17

为了方便备战2016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正保会计网校论坛学员为大家分享了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科目的练习题,希望对广大考生有帮助。

  【多选题】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物权设定生效的时间,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宋某卖给刘某两间房屋,刘某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B.孙某继承其父母作为遗产的两间房屋,自该房屋变更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C.王某以自己的两间房屋设定抵押向邓某借款,邓某自该房屋进行抵押登记时起取得该抵押权

  D.钱某依法自建两间房,自该房屋产权登记时起取得该房屋所有权

  【多选题】刘某因出国,将其所有的一只母贵宾犬委托朋友王某保管,并约定支付王某一笔保管费。王某保管期间,母贵宾犬生下两只小贵宾犬。刘某回来后,要求王某归还母贵宾犬以及两只小贵宾犬。王某只同意归还母贵宾犬,不同意归还两只小贵宾犬。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刘某无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B.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天然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C.刘某可以小贵宾犬为法定孳息主张王某返还

  D.刘某可以基于物上请求权请求王某返还小贵宾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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