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坚持成为一种习惯,让放弃成为一种奢侈。不是我们没有努力,而是我们在努力的路上没有坚持下去,放弃很容易,可成功后的喜悦是放弃者所体会不到的。既然选择了注册会计师,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专门为大家准备了《经济法》练习题,一起来练习吧~
多选题
甲股份有限公司实收股本总额为12000万元,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该公司发生的下列情形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有( )。
A、有2名董事辞职时
B、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4000万元时
C、持有公司股份10.3%的股东请求时
D、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这道练习题做对了吗?如果做对了就接着继续练习吧!没做对的同学也不要气馁!结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题意及分析,实在还有不懂的可以在网校答疑板上留言问老师哦!
相关链接:
免费试听28278人已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