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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2020-10-28

这世界不会辜负每一份努力和坚持。想通过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就请马上开始!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学习从今天的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练习题开始!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由( )作出决议。

A、股东大会  

B、董事会 

C、监事会  

D、股东会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解析】

根据规定,公司为“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本题是股份有限公司,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应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点评】本题考查公司法人财产权。根据历年考试情况,一般直接考查规定,注意区分:

(1)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2)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上述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结构划分(参考2020年):

2020年《经济法》科目包含8章。2-7章涉及主观题的概率较大,各章均较重要。

《经济法》科目共8章,分为三大部分:

1、第一部分:经济组织法(2-3章),公司法属于重点内容,合伙企业也是考试中的常客,注意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区分。

2、第二部分:经济管理法(第4-8章),税法要注意题目的练习,提高计算的准确性;第四章的票据以及第六、七章的税法属于主观题的常客,其余以客观题考察形式为主。

3、第三部分:经济活动法(第1、5章),第五章的合同法和部分担保法的知识是主观题常客,学习中应予以重视,本章难度不大,贴近生活,便于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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