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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知识点:公司注册资本

普通 来源: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2014-04-03

2014中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日-30日,考试时间为10月25日、26日。为了帮助参加2014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的学员掌握基础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中级会计师考试各科目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和增加

(一)公司注册资本的减少

1.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2.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时,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3.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4.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二)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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