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对应初中级经济师证,用于报高一级职称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通知,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可对应初中级经济师证书。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可对应经济师的证书有:
房地产估价师、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资产评估师(符合中级经济师报名条件的)、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房地产经纪人、注册税务师(符合中级经济师报名条件的)、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中级)、企业法律顾问、价格鉴证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中级)、招标师、广告师、物业管理师、管理咨询师。
以上证书等同于中级经济师,可用于报考高级经济师考试。
可对应助理经济师的证书有: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助理广告师、国际商务专业人员(初级)。
以上证书等同于初级经济师,可用于高中学历报考中级经济师。
以下是通知详情: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与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
赣人社发〔2019〕2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单位:
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等文件精神,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降低社会用人成本,扩大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范围,我们修订编制了《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所列职业资格的,可认定其取得相对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有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要求的,应符合相应职务试行条例中的学历资历条件),不需办理认定手续,不需补发职称证书。
二、用人单位可根据对应关系,按照相关任职条件、聘任程序和岗位空缺情况,聘任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人员可据此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
三、已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认定工作。
本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适时动态调整。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资格(职务)对照目录的通知》(赣人社发〔2012〕93号)同时废止。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6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目录
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的职业资格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文件依据 | 资格类别 | 对应职称 系列 | 对应职称层级 | |
1 | 注册消防工程师 |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2〕56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2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06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工程师 | |
3 | 造价工程师 | 《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建人〔2018〕67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①一级造价工程师:工程师 | |
4 | 房地产估价师 | 《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 | 准入类 | 经济系列 | 经济师 | |
5 | 注册城乡规划师 (原注册城市规划师) | 《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规〔2017〕6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6 | 注册验船师 | 《注册验船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8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7 | 注册计量师 | 《注册计量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40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8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9 | 执业医师 |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卫生部令1999年第4号 | 准入类 | 卫生系列 | ①执业医师:医师 ②执业助理医师:医士 | |
10 | 护士执业资格 | 《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2010年第74号) | 准入类 | 卫生系列 | 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护士执业资格:护理初级(士) | |
11 | 执业药师 | 《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国药监人〔2019〕12号) | 准入类 | 卫生系列 | 主管药师或主管中药师(不适用于医院) | |
12 | 注册测绘师 | 《注册测绘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4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13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通信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10号) | 水平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14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39号) | 水平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15 |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 《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71号) | 水平 | ①中级:社会工作师 | ||
16 |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原土地登记代理人) | 《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6号) | 水平 | 经济系列 |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17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4〕13号) | 水平 | 工程系列 | 工程师 | |
18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原房地产经纪人) | 《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47号) | 水平 | 经济系列 |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19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6〕51号) | 水平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20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人社部发〔2015〕59号) | 水平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试验检测师:工程师 | |
21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1〕86号) | 水平 | 出版系列 | ①中级:编辑(技术编辑或一级校对) | |
22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3〕101号) | 水平 | 经济系列 |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经济师 | |
23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资格 | 《工程咨询(投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64号) | 水平 | 工程系列或经济系列 | ①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24 | 资产评估师 | 《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规〔2017〕7号) | 水平 | 经济系列 |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 |
25 | 翻译专业资格 | 《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3〕21号) | 水平 | 翻译系列 | 符合《翻译专业职务试行条例》: ①二级口译、笔译翻译:翻译 | |
26 | 注册建筑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国务院令第184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27 | 建造师 |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111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28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办设〔1997〕222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35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7号)、《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8号)、《勘察设计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8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注册电气工程师 | 《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5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注册公用设备 工程师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3〕24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注册环保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5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28 |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 注册石油天然 气工程师 | 《勘察设计注册石油天然气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4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
注册冶金工程师 | 《勘察设计注册冶金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5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注册采矿/ 矿物工程师 | 《勘察设计注册采矿矿物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6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注册机械工程师 | 《勘察设计注册机械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87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
29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3〕40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 | 准入类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工程师 | |
30 | 税务师(原注册税务师) | 《税务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社部发〔2015〕90号)、《注册税务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116号) | 水平 | 经济系列 |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
二、国家职业资格清理前已取得的职业资格
序号 | 职业资格名称 | 文件依据 | 对应职称 系列 | 对应职称层级 |
1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人发〔2000〕123号) | 工程系列 | 符合《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
2 | 企业法律顾问 | 《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人发〔1997〕26号) | 经济系列 | 经济师 |
3 |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 | 《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2〕70号) | 经济系列 | ①中级:经济师或国际商务师 ②初级:助理经济师或助理国际商务师 |
4 |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 | 《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116号) | 经济系列 |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①广告师:经济师 ②助理广告师:助理经济师 |
5 | 价格鉴证师 | 《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9〕66号) | 经济系列 | 经济师 |
6 | 招标师 | 《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7〕63号) | 经济系列 | 符合《经济专业人员职务试行条例》: 经济师 |
7 | 物业管理师 | 《物业管理师制度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95号) | 经济系列 | 经济师 |
8 | 管理咨询师 | 《管理咨询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国人部发〔2005〕71号) | 经济系列或 会计系列 | 经济师或会计师 |
9 | 棉花质量检验师 | 《棉花质量检验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2000〕70号) | 工程系列 | 工程师 |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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