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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云南地区2016年经济师考试人员注意事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6-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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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云南地区2016年经济师考试人员注意事项:

1.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应试人员应按试卷封二“应试人员注意事项”的要求填涂试卷代码,应试人员试卷代码填涂有误影响考试成绩的,由应试人员本人负责。

3.考试结束后将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4.考生应考时,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原件(包括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不全或信息不一致的,不能参加考试。

关于“其他和报名信息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解释: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类型”一栏为其他证件的,如军官证等,“证件号码”一栏应填写相应证件号码,考试时必须携带相应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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