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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学员 新疆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补学公告

来源: 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 202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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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济系列财政经济、金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关于2021、2022年度自治区会计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补学公告

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当前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提示函》工作要求,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21)29号)精神,现将2021、2022年度会计系列、经济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补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学范围及课时要求

现从事会计系列会计专业(初级、中级、副高级)、经济系列财政经济、金融经济专业技术人员按规定每年须完成不少于90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

二、报名及缴费方式

(一)登录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

(二)学员注册、登录;完成个人信息,需要完成实名认证;

(三)点击菜单中的“继续教育”-右边蓝色“我要补学”-点击需要补学的年份-选择全部课程-更多-选择专业类型-选择所需课程内容-确认无误后提交-进入购买课程的信息页面;

(四)点击购买课程并提交订单。

注:自行缴费购买课程学员需开具发票的,请登录联系相应网校申请发票。

三、补学时间

补学时间:2023年8月1日-11月30日

四、补学内容及方式

补学内容:综合素质类、技术信息、职业道德、政策理论、法律法规、评估课程、审计课程、管理会计、税务管理、内部控制、财政改革类、财务会计、金融类、基础规范等。

继续教育专业课采取网站授课和在线考试相结合的形式。

五、补学费用

中标价格为51元/90学分(公需课0.5元/学分,专业课0.6元/学分)。

六、考核与发证

培训期满且考核合格者,可登录新疆会计人员服务平台()查询个人中心-诚信资料-打印结业证。

                               自治区财政厅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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