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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9-05-14
普通

某公司为上市公司,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情形中,该公司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该公司未弥补的亏损额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5

B、持有该公司5%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

C、1/5的监事提议召开

D、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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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大会的种类。我国《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③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 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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