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连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5日-8月15日
摘要:辽宁大连2021年初中级经济师报名时间:8月5日9:00-8月15日24:00,审核时间:8月5日-8月16日,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缴费时间:8月5日9:00-8月17日24:00,收费标准为61元/科。打印准考证时间:10月25日9:00-10月29日24:00(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关于2021年度经济(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应试人员: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6号)精神,为做好我市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要求
2021年度经济考试分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级别,每个级别均设置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
(一)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应试人员须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方可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高级考试在1天内分上、下午2个批次实施。各专业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
《高级经济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应试人员可提前1小时交卷、离场。
(二)初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初级、中级考试均设公共科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科目《专业知识和实务》,题型均为客观题。应试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初中级考试分2天上、下午4个批次实施。各级别及专业类别的具体考试时间和批次划分,视报名情况另行确定。初中级考试各科目考试时长为1.5小时,每科目可提前15分钟交卷。对于同时报考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应试人员,两科目考试在同1批次内分2个场次连续组织,间隔时间为40分钟。
(三)考试时间安排
1.高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1 | 6月19日09:00—12:00 | 《高级经济实务》 |
2 | 6月19日14:30—17:30 | 《高级经济实务》 |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2.初中级考试
批次 | 考试时间 | 科 目 | |
1 | 10月30日 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2 | 10月30日 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3 | 10月31日 上午 | 08:30—10:00 | 《经济基础知识》 |
10:40—12:1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
4 | 10月31日 下午 | 14:00—15:30 | 《经济基础知识》 |
16:10—17:40 | 《专业知识和实务》 |
(各专业类别的批次划分待考试报名结束后确定)
(四)答题要求
1.高级考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简体)-微软拼音输入法、中文(简体)-极点五笔输入法、中文(简体)-搜狗拼音输入法。
2.初、中、高级考试全部科目均在计算机上作答,可携带的文具只限于铅笔。禁止将(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等带入考场座位,所用草稿纸由考点统一发放,考后收回。
3.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给出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要求。遇有考试机故障、网络故障等异常情况,应听从监考人员安排。
4.应试人员提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5.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试卷的考试答卷,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处理。
二、报考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一)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2.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具备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有关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四)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的,应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或学位证书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五)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学位,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学位)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全日制学历报考人员,未毕业期间经历不计入相关工作年限。
三、报名时间安排及审核地点
(一)高级考试
报名时间:4月14日9:00—4月21日24:00
审核时间: 4月14日—4月22日(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4月14日9:00—4月23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6月11日9:00—6月18日24:00(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沙河口区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二)初级、中级考试
报名时间:8月5日9:00—8月15日24:00
审核时间:8月5日—8月16日(周一至周五:8:30—11:00,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8月5日9:00—8月17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 10月25日9:00—10月29日24:00(A4纸自行打印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
审核地点: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1楼人事考试窗口。
四、报名流程及审核方式
参加2021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下同)进行网上报名。
(一)报名流程
报名流程包括查看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核查、现场核查或协助核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
1.注册
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报考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重要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应试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报考人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4)己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2.填报信息
(1)上传照片。新注册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时,必须按要求上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如注册时未上传,则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时提示上传)。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点击下载)对照片进行处理,源照片要求必须为单色背景(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报考人员须按审核意见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报考人员应对照片质量负责,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考试实行工作单位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登录到报名系统后,选择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考省份选择大连市,阅读《告知承诺书》、《报考须知》等文件。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由本人签署《报考承诺书》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等信息进行核对并保存。
3.选择办理方式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报考人员在完成相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人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括:已知晓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下列报考人员采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式辅助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类型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项无需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①具有中专以下学历或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的报考人员;
②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报考事项的人员,有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照本通知的相关规定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4.报名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需要对报考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未进行报名信息确认的报考人员考试机构将无法对其提供的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5.资格核查与监管
人事考试服务部将依法依规对报考人员进行核查。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协助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可免予核查。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核查难度较大的证明事项,人事考试服务部将对相关人员承诺情况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1)在线核查。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的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报考人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对于免予核查的人员,人事考试服务部将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
①随机抽查。按不低于文件规定比例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报考人员的践诺情况。
②重点监管。对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报考人员进行重点监管,要求报考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③智慧监管。通过大数据比对、人工智能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式进行智慧监管。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核查,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3)现场核查。对于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免试级别且无法在线核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的(仅提供免试相关证明材料);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要求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人工核查。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对应专业级别报考条件要求,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如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符合免试部分科目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免试规定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网上缴费统一采用银联支付平台,应试人员只需使用带有银联标志并开通网上银行的银行卡进行网上缴费即可。
(2)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和《关于印发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四项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6号)文件的规定,高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9元/科。
(3)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文件的规定,初中级经济考试收费标准为61元/科。
(4)需要缴费收据的应试人员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到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联合路100号)1楼大厅人事考试窗口领取。
五、成绩及证书管理
(一)考试结束2个月后,报考人员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询考试成绩。
(二)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由人事考试服务部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大连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三)成绩合格的应试人员,需进行报名资格复核,重点核查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及核实践诺情况。资格审核部门在成绩合格人员复核、公示工作中,发现不实承诺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办理复核、领证时间等事宜请见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六、疫情防控
请应试人员严格遵守大连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必须认真阅读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大连市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并履行告知书相关要求。本次考试考务工作将根据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请及时关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相关通知。
七、严肃考试纪律
人事考试服务部将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上报至国家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人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一)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要求接受核查的,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四)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五)应试人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我们将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八、考试大纲及考试用书
2021年版高级考试大纲已在中国人事考网公布,初中级考试大纲计划在4月底前公布。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初级、中级考试用书。
九、重要提示
(一)拟在大连市参加考试的应试人员,报名系统内省份选择界面一定要选择“大连市”,不要选择辽宁省。
(二)忘记用户名、密码的应试人员请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审核窗口查询。
(三)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我中心无关;中介培训机构承诺的条件不符可代为报名、可以得到试题信息等均为虚假宣传,请应试人员不要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十、咨询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411-84618283
网上支付咨询电话:95516
大连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1年4月7日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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