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2017年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31日起至8月31日
摘要:西安市2017年经济师报名时间:7月31日起至8月31日中午12:00止,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1日起至8月3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网上缴费时间:7月31日起至9月1日17:00止,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
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市级各部门组织人事处,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军培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74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35号)精神,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7〕3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17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方式
(一)经济(中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4日(星期六)
考试时间:上午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中级)
下午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中级)
考试方式:纸笔化考试
(二)经济(初级)考试
考试日期: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
考试时间:上午9:00—11:0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级)
下午14:00—16:00经济基础知识(初级)
(考试时长由以往的2.5小时调整为2小时)
考试方式:电子化考试(或称机考)
二、时间安排
网上注册报名时间:7月31日起至8月31日中午12:00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1日起至8月31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
网上缴费时间:7月31日起至9月1日17:00止。
三、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人职发〔1993〕1号)原人事部《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补充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3〕3号)和原人事部办公厅《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安排和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4〕45号)文件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详见附件1)
四、方式及程序
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工作在部中心统一报名平台上进行,通过“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电子化考试”报名入口分别实施。
(一)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按照报名流程(详见附件2),报考地市选择“西安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操作。
(二)资格审查
1、报考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信息确认后即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2、报考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成功报考过2016年西安市经济专业中级资格考试且报考级别、专业不变的考生为“老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报考信息确认后即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确认;其余均为“新考生”,需到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南二环西段123号富秦大厦4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网上缴费确认。
3、现场资格审核提供材料
(1)《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难以辨别的学历证书时,报考人员应配合提供相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3)报考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以中专学历报考中级的,需提供初级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行网上支付考试费用,未在9月1日17:00时前缴费确认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咨询电话:85456551
五、报名收费
按陕价费发〔2015〕89号文件规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收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共100元。
如需换取发票,请于2017年11月15日(节假日除外)前携带网上打印的《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和缴费状态确认页面(截图打印)前往西安市南二环西段88号老三届世纪星大厦12层AB座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综合部办理,逾期不再办理发票换取相关工作。
六、其他有关事项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工商管理、农业经济、商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水路、运输公路、运输铁路、运输民航、人力资源管理、邮电经济、房地产经济、旅游经济和建筑经济等15个专业,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经济(中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应试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经济(初级)考试科目全部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作答,应试人员无须携带任何工具参加考试。禁止应试人员将任何文具、(电子)记录/存储/计算/通讯工具及考试相关资料带入考场座位。
2017年度经济专业初级资格考试是我市首次采取电子化考试方式进行,应试人员可提前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报考人员应对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报考条件,对自己的报考条件及填写信息负责,如实填报。瞒报、误报并通过审核的,一经查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考人员应于考前一周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未打印或丢失准考证的,或因准考证信息不准确而影响参加考试或证书办理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迟到应试人员不得入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五)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考试成绩将于2018年1月5日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予以公布。
(六)由于客观题阅卷工作采用分数处理自动化系统,没有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了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情况外,原则上不受理考生查分申请。
(七)合格证书办理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西安人事考试网(www.xapta.com.cn)在办证审核中,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本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
七、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7年度经济考试用书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均配套学习软件,共32种。考试辅导用书较以往有较大修订,内容分为全真模拟测试、同步训练、应试指南三类,品种增加到23种。
2017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将通过互联网公开发布,不出版纸质实体书。发布方式有两种:一是以电子书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上发布,购买考试用书的应试人员可凭正版考试用书序列号免费浏览或下载;二是以网页形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上发布,供社会公众免费浏览。
(二)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rsks.class.com.cn)是部出版集团和部考试中心指定的唯一售书服务网站,也是2017年度经济考试用书网上销售唯一指定网站。
为方便考生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经济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考生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报考人员是否订购考试用书,如需订购可通过订购考试用书功能,进入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附件:
西安市人事考试中心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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