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通知】2016徐州经济师报名通知
摘要:2016年徐州经济师考试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为8月10日-8月31日,9月1日-2日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5日。
【报名通知】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26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5日。
考试原则上在各省辖市均设立考点,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二、科目设置、试题题型及答题方式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我省按照国家试点要求中级实行纸质化考试,初级全部施行电子化考试(以下简称机考)我省报名参加经济初级机考的报考人员可登陆如下网址:,进行经济初级模拟测试,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各专业均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各科试题题型均为客观题,在计算机上机环境中进行作答,题目内容与未试行初级机考的全国其他地区纸笔考试内容一致。
(四)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级)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考时,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机考考场规则》及《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三、报考条件
报考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者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高中以上学历。
(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经济专业助理资格满4年;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4.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结)业,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5.获硕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6.获博士学位。
(三)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经济专业相关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四、报名组织
(一)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初级与中级考试分开报名。我市具体报名通知请登录徐州人事考试网(www.xzrsks.com)进行查看。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度资格考试统一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6〕6号)精神,全国统一报名系统档案库仅包含成绩有效期内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不存在档案信息的,一律按新考生处理。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报系统档案库仅包含2015年报考人员档案信息。外省转入考生视同新考生。
考试实施期间将加强与公安、无线电管理和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充分发挥人事考试协调机制优势,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类有组织的考试违纪舞弊行为。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12号)进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按《徐州市企业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实施办法(试行)》(徐政办发[2015]170号)纳入徐州市社会信用体系数据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二)新考生报名
新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注册、照片上传、网上报名(信息填写、确认、打印报名表)现场资格初审、交报名表、网上缴费确认。
网上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6年8月10日9:00-8月31日23:00(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资格初审时间:9月1日-9月2日(9:00-11:30,14:00-17:00)
资格初审地点: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B区一楼大厅〔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由市职称办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对逾期未来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时间:9月1日9:00-9月5日23:00(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现场资格初审时,需送交的材料清单如下: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必须需激光打印机黑白打印,禁止针式打印机打印,本人必须签名,左下角“单位意见”栏必须填写 “该同志从事 专业工作已满 年”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修改报名信息的,必须重新进行报名信息确认,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否则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初审,后果自负;
2.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相应的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现场资格初审前报考人员必须将材料装订整齐后(报名表必须在第一页)交至现场审核人处。
(三)报考人员应对照报考条件认真自查报考资格,如网上支付成功后,在审核中被核出不具备报考条件而被取消报考资格的,所支付报名费用将不再退回。
凡使用假学历、假资格证书的报名者在资格审核过程中一旦被查出,假证书将予以没收,个人报名信息将录入全省假证库,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且支付的报名费用不再退回。
(四)老考生报名
老考生报名表左上角“考生类型”为“老考生”,可直接缴费。
老考生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经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无需再进行现场资格初审。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8月10日9:00-8月31日23:00(报名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补报名,也无现场报名,请务必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
网上缴费时间:8月11日9:00-9月5日23:00(缴费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无法再缴费,也无现场缴费,请务必在缴费时间截止前完成网上支付)
(五)所有报考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即报名完成,未按时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六)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请各地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的要求,认真做好考前告知等相关工作。
(七)为便于准确掌握港澳台人员报考情况,请在报名时认真审核“国籍地区”信息项,防止报考人员误填误报。
(八)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省直考区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报名组织和报考资格初审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报名信息、考点名称、地址及考场标准等信息项报送省人事考试中心。
(九)10月28日—11月3日,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十)对报考资格条件、专业、学历、年限、工作单位等存有疑问的考生可联系资格初审咨询电话(市职称办)(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516)85798231、85798098.
(十一)照片上传、网上支付、报名信息填写等问题咨询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0516)85608529、80800320.
五、考试用书征订
(一)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在内容、品种及防伪措施上均有调整。
1.考试大纲将公布在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和中国人事考试网()上。
2.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内容做了相应修订,种类不变。考试用书均配套学习软件。
(二)为方便报考人员订购考试用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中增加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订购功能。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后,系统会提示是否订购,如需订购将自动进入到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报考人员可按提示选择订购,以便尽早得到正版考试用书,并享受正版图书增值服务。
(三)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指定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唯一售书网站。为防范钓鱼网站,各地要提醒报考人员通过以下三种方式登陆:一是直接输入英文网址()登陆;二是在网上报名时利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三是通过本地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提供的链接网址登陆。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售书咨询电话:(010)64962347.
(四)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由报考人员网上自行征订。
六、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部分人事考试收费标准转为正式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59号、苏财综〔2008〕32号)精神,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需要报销的考生请于考试结束后一个月内 (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持准考证与身份证(代领者须持代领者的身份证和考生身份证与准考证)到徐州人力资源服务中心A302室〔食品城南,市内乘公交车到淮海文博园(食品城)站下〕领取。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逾期不补(考试时不需要出具票据)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考务技术问题和报考资格条件的问题,请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在“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询()
(二)务必做好我省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初级)机考试点的宣传工作。
附件:1.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
3.机考考场规则
4.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9日
附件1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工作计划
时间 | 工 作 内 容 | |
8月10日—31日 | 组织报名工作 报名网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 |
|
9月1日-2日 | 现场资格审审核 | |
9月5日前 | 报考人员完成网上缴费 | |
10月28日—11月3日 | 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 |
11月5日 | 上午 | 09∶00—11∶30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
下午 | 14∶00—16∶30经济基础知识(初、中级) | |
2017年1月 | 根据人社部通知,下发合格标准,公布考试成绩 |
附件2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代码
专业 | 代码 |
工商管理 | 01 |
农业经济 | 02 |
商业经济 | 03 |
财政税收 | 07 |
金融 | 09 |
保险 | 10 |
运输水路 | 11 |
运输公路 | 12 |
运输铁路 | 13 |
运输民航 | 14 |
人力资源管理 | 15 |
邮电经济 | 16 |
房地产经济 | 17 |
旅游经济 | 19 |
建筑经济 | 21 |
附件3
机考考场规则
一、在考试前30分钟,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本科目考试所指定考场,按座位号入座。将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放置在座位右上角。
二、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三、考试时间以考试系统计时器为准。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四、按照考试系统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对计算机进行冷、热启动,关闭电源及其他与考试无关的操作,违反者责任自负。
五、须保持考场安静,独立作答,不得交流讨论,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发生异常情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六、自觉接受监督和检查,服从安排。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4
机考应试人员考试须知
一、本考试为电子化考试。
二、考试前3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进入指定的考场,对号入座。
三、严禁携带笔、移动存储设备、电脑、计算器、电子记事本、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
四、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内禁止离场。
五、登录考试系统后,认真阅读《考场规则》及《操作指南》。
六、考试过程中,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如违反考场规则而影响考试成绩者责任自负。
七、不得将相关考试信息以任何方式带出考场,交卷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论。
八、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有关规定处理。
九、提前在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通过模拟作答系统熟悉考试作答界面。
十、提前一天熟悉准考证上指定的考试地点,确认考前的具体位置和乘车路线。在考试当天请预留足够的时间并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所在考点,避免影响正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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