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13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84分
来源: 天津人事考试网
2014-01-23
普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招标师和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40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经济、招标师和下半年翻译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领证事宜通知如下:
合格标准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