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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海南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来源: 海南人事考试网 2015-07-07
普通

关于做好海南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琼人社函〔2015〕605号

各市、县、洋浦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5〕34号)的有关文件精神,为了做好我省今年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专业设置及注意事项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中级和初级两个级别,每个级别分为15个专业(见附表),各专业设置经济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与实务2个科目。报考人员均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在报考时,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好报考专业,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明确所报的专业及子专业。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用于主观题作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使用,考后收回。

  考试全部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必须注意在答题前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并正确填写试卷代码,如未填写试卷代码,该科目考试成绩将按无效处理,同时,考试结束后还将对雷同试卷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考试时间

  考试定于2015年11月7日进行,各科目的具体考试时间为:

  上午: 09:00─11:30   专业知识与实务(初、中级)

  下午: 14:00─16:30   经济基础知识  (初、中级)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全国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申请参加初级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申请参加中级资格考试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十年,并取得经济专业初级资格(含1994 年底以前通过国家考试获得的经济员资格或经济系列实行专业技术资格统一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的初级经济专业职务)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六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四年。

  3.获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年。

  4.获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一年。

  5.获博士学位。

  以上专业工作年限是指报名人员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2月31日。

  四、应试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被视为违纪违规

  (一)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或者在试卷(答题卡、纸)规定以外位置书写本人信息,以及以其他方式标注信息的;

  (二)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的;

  (三)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四)以旁窥、交头接耳、打手势等方式传接信息的;

  (五)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

  (六)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的;

  (七)将通讯工具、电子设备带进考场;未按考场要求放置物品的;利用其他技术接收、发送与考试相关信息的;

  (八)违反《考场规则》和人社部第12号令其他规定的。

  五、报名时间与方法

  (一)报名时间:2015年7月7日至8月10日

  (二)报名方法: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1)考生登录统一报名界面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报名,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打印个人信息表。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个人信息表》空白处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必须说明考生填写内容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

  (2)考生凭《个人信息表》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职称考试处二楼(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省人力资源市场,联系电话:65375001)办理资格审核。在办理报名资格审核手续时,考生须提交或提供下列有关资料:

  ①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壹份;

  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壹份(仅对中专学历且报考中级资格者作要求)

  (3)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网上缴交考试费用(使用银联网上缴费)

  六、考试收费

  根据琼价费管[2014]525号文有关规定,考试收费按65元/人·科标准收取

  七、考场设置及准考证领取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海南考点设在海口市,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考生于2015年10月30日-11月5 日自行登录统一报名界面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发放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件参加考试。

  八、考试用书

  2015年度经济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内容有较大幅度的修订。考试大纲和考试用书的征订可直接与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联系,网站售书咨询电话:400-606-6496,010-64962347.

  九、证书发放

  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指定日期内,按办理资格证书的有关规定到原考试报名点办理资格证书登记手续,并由报名点统一到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办理资格证书。

  十、网站资料查询

  为方便考生了解报名情况,考生可以访问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网站(www.hnjy.gov.cn)查询报考文件。

  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5年7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表:

  2015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代码对应表

名称 级别 专业 科目
001.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04.
初级
01.工商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金融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保险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03.
中级
01.工商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工商管理)
  02.农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农业经济)
03.商业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商业经济)
07.财政税收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财政税收)
09.金融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金融)
10.保险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保险)
11.运输水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水路)
12.运输公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公路)
13.运输铁路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铁路)
14.运输民航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运输民航)
15.人力资源管理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人力资源管理)
16.邮电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邮电经济)
17.房地产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房地产经济)
19.旅游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旅游经济)
21.建筑经济 1.经济基础知识
2.专业知识与实务(建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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