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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关联企业的税收调整制度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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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再多的漂亮话,也不如做一件实实在在的漂亮事,行动永远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想永远只会在原地踏步。现在,小编要为大家整理的是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关联企业的税收调整制度的知识内容,快来看~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

关联企业的税收调整制度

(1)关联企业的认定

①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拥有或者控制关系;

②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拥有或者控制;

③在利益上具有相关联的其他关系。

(2)关联企业计税依据调整方法

①按照独立企业之间进行相同或者类似业务活动的价格;

②按照再销售给无关联关系的第三者的价格所应取得的收入和利润水平进行调整;

③按照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

④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

税务机关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3年内进行调整;有特殊情况的,可以自该业务往来发生的纳税年度起10年内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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