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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征收管理的一般规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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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已经公布!小伙伴们开始备考2020年中级经济师了吗?不想落后于人,就赶快行动起来!现在,小编要为大家整理的是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的知识内容,快来看~

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

征收管理的一般规定

1.纳税地点

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2.纳税方式

总分公司:汇总纳税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母子公司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企业之间不得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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