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政府对外部性的干预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6-12-12
普通
2017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为11月4日,网校小编特整理了“经济师经济基础备考:政府对外部性的干预”,希望对您备考中级经济师有帮助。
政府对外部性的干预(消除外部性的传统方法)
①使用税收和补贴手段。一是政府对负外部性的企业可以使用税收手段,使得企业的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从而使得资源得到更有效的利用;二是政府对正外部性的企业给予政府补贴,使私人收益等于社会收益,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②政府也可以通过合并相关企业的方法使外部性得以“内部化”。 例如:A是产生负外部性的企业,B为A企业受害者,可以将A.B两个企业合并,从而使得负外部性消失。
③明晰产权,外部性之所以存在并导致资源配置失当都是由于产权界定不清晰。
科斯定理: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是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累托最优。进一步看,还可以认为,一旦考虑到交易成本,产权的初始界定对于经济运行的效率就会产生十分重要的影响。从而可以引申出一个重要结论:不同产权制度,会导致不同的资源配置效率。
科斯定理提供了一种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美国和一些国家先后实行了污染排放权或排放指标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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