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备考:政府预算的职能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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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预算,是具有法律规定和制度保证的、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准的政府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2、在现代经济社会条件下,政府预算具有三大职能:反映政府部门的活动,监督政府部门收支运作的情况,控制政府部门的支出。
3、政府预算原则,是指政府选择预算形式、体系和在预算编制、审查、执行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是制定政府财政收支计划的重要方针。这些原则主要有:
(1)完整性原则。政府预算必须包括政府所有的财政收人和支出内容,以便全面反映政府的财政活动。所有法律准许的政府财政活动,都要在预算中清楚地列出,不应另设其他财政收支账目;政府所有的财政活动都不能脱离预算管理'非政府交易活动必须排除在外。
(2)统一性原则。在分级财政体制中,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预算必须按统一的预算科目,统一的口径、程序计算、填列和编制统一的预算,以保证整个财政活动的连续性和整体协调性。
(3)可靠性原则。可靠性原则也称为谨慎性原则,是指各级政府预算必须建立在积极、稳健、可靠的基础上,有充分而确实的依据,预算数应尽量准确地反映可能出现的结果,保证预算能得到真实可靠的执行。收入预算的编制要可靠、完整、能够落实。
(4)合法性原则。合法性原则是指政府预算活动的每个环节都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政府预算的成立、预算执行中的调整和预算执行结果都必须经过立法机关审查批准。
(5)公开性原则。政府预算反映着政府的活动范围、方向和政策,与全体公民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
(6)年度性原则。政府预算编制和执行,都要有时间上的界定,即收支预算的起讫时间。政府预算起讫时间通常为一年,称为预算年度。
4、政府预算的分类
(1)按预算编制形式分类,分为单式预算和复式预算。
(2)按预算编制依据的内容和方法分类,分为增量(基数〉预算和零基预算。
(3)按预算作用时间长短分类,分为年度预算和多年预算。
(4)按预算收支平衡状况分类,分为平衡预算和差额预算。
(5)按预算项目是否直接反映经济效益分类,分为投入预算、绩效预算和规划项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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