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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6-05-31
普通

税收管辖权的种类:

对应税收管辖权确立的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的不同原则,税收管辖权可分为收人来源地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

1.收人来源地管辖权

收人来源地管辖权亦称“地域管辖权”,是按照属地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即一国政府只对来自或被认为是来自本国境内的所得拥有征税权力。或者换一种说法,对跨国纳税人来自本国境内的收入或在本国境内从事经济活动,不论其居住地是否在该国,是否为该国居民,一律行使征税权力。

2.居民管辖权

居民管辖权是按照属人主义原则确立的税收管辖权,即一国政府对本国居民的全部所得拥有征税权力,无论该收人是否来源于该国。

以上是网校小编整理的“2016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备考:税收管辖权的种类”,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祝您学习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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