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中级经济师建筑专业备考知识点:索赔费用的计算
2016年经济师考试备考已开始起航,网校小编特整理中级经济师建筑专业备考知识点,希望对您备考经济师有帮助!
索赔费用的计算
(1)索赔费用的组成要素。索赔费用的组成要素可涉及人工费、材料费、使用机具使用费、分包费、施工现场管理费、总部管理费、利息和利润等。
1)人工费的索赔。涉及的情况主要包括:完成合同之外额外工作所增加的人工费;超出法定工作时间加班劳动所增加的人工费用;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效减低所增加的人工费用;法定人工费增长;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时的窝工费等。
2)材料费的索赔。涉及的情况主要包括:索赔事件造成材料实际用量超过计划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费;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期间的材料价格上涨费和材料超期储存的费用。
3)施工机具使用费的索赔。涉及的情况主要包括:完成合同之外额外工作所增加的施工机具使用费;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效减低所增加的施工机具使用费;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机械停工的台班停滞费(一般可按台班折旧费计算)
4)施工现场管理费的索赔。是指由于承包人完成合同之外的额外工作,或因非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承包公司工作场地所增加的菅理费。
5)总部管理费的索赔。总部菅理费由与各项承包工程无直接关系的费用构成。当某项工程拖延时,在该工程应摊销的总部管理费就得由其他工程负担。承包人就此可以提出费用索赔。
6)利息的索赔。涉及的情况主要包括:发包人拖筵支付工程款、延迟退还保留金、错误扣款的利息;承包人热资施工的塑资利息等。
7)利润的索赔。可提出利润索赔的情况主要包括:工程范围变更;发包人提供的文件有缺陷或错误;发包人未能提供施工场地以及因发包人违约导致的合同终止等。
(2)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索赔费用的计算方法分为分项法和总费用法两大类。
分项法是按每个索赔事件所引起的费用损失項目分别计算索赔值的一种方法。在实践中,绝大多数工程索赔均采用该方法。
总费用法是当发生多次索赔事件后,重新计算出该工程的实际总费用,再从这个实际总费用中减去投标报价总费用,计算出索赔金额。采用这种方法计算出的索赔值往往包含许多不合理因素,因此只有当多个索赔事件溜杂在一起,难以准确地进行分项记录和资料收集,不易计算出具体的费用损失时,才采用总费用法进行索赔。为此实践中往往采用修正的总费用法。修正的总费用法是对总费用法的改进,即在总费用计算的原则上,去掉一些不合理因素,使其合理。修正方法是:将计算索赔款时段和工作项目限定于受影响的部分,并对投标报价费用重新进行核算。按修正后的总费用法计算索赔金额的公式如下:
索赔金额=某项工作调整后的实际总费用-该项工作报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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