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专业备考: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5-10-15
普通
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三种:即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其中,首次会议是指公司成立后召集的第一次股东会议。按照《公司法》要求,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首次股东会会议的议程主要有:
①讨论并通过公司章程;
②选举公司董事会成员;
③选举公司监事会成员或监事。
定期会议是指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召开的股东会会议。临时会议是指在两次定期会议之间因法定事由的出现而由公司临时召集的股东会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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