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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知识考点:税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5-10-12
普通

2015年经济师考试时间是11月7日,网校特整理了2015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必备考点,希望对您备考有帮助!

税收

(一)税收的基本含义与特征

1.税收的基本含义

2.掌握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其中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

(二)税制要素——掌握基本要素,熟悉其他要素

(1)纳税人(纳税主体)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课税对象:税法规定的征税目的物,它是一个税种区别于另外一个税种的主要标志。

税目:反映征税的具体征税范围,代表征税的广度。

计税依据: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

(3)税率

税率: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体现征税的深度。

税率的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累进税率

(三)掌握税收的分类(掌握)

分类标准 具体内容
(1)按课税对象的不同 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
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财产税:包括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契税、车船税
资源税:资源税和土地使用税
行为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按计量课税对象的标准不同划分 从价税
从量税

分类标准 具体内容
(3)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划分 价内税:消费税、营业税
价外税:增值税
(4)按税负能否转嫁划分 直接税:纳税人即负税人。所得税、财产税属于直接税
间接税:纳税人不一定是负税人。流转税属于间接税
(5)按税收管理权限和使用权限分类 中央税:消费税、关税
地方税:契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证券交易印花税

(四)拉弗曲线与征税的限度

税收收入最初随着税率的提高而增加,达到一定税率水平后,税收收入随着税率的提高而下降。

含义:保持适度的宏观税负水平是促进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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