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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知识点:印花税征税范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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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专业知识与实务备考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印花税征税范围

现行印花税只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筒称《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的凭证征收,没有列举的凭证不征税。正式列举的凭证分为五类,即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具体征税范围如下:

(1)经济合同。包括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财产租赁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技术合同等合同。

(2)产权转移书据。

(3)菅业账簿。包括资金账簿和其他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土地使用证等。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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