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知识点: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5-08-14
普通
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7日,2015年经济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网校整理了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专业预习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1)真实性、相关性和合理性原则。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2)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人有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
(3)不征税收人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銷扣除。
(4)不得重复扣除原则。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不得重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