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级财政税收知识点预习: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5-08-10
普通
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7日,2015年经济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网校整理了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专业预习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税收制度的基本要素
(1)纳税人。亦称纳税义务人或纳税主体,指税法上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它规定了税款的直接承担者。不同的税种有不同的纳税人。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并服从国家的税务管理,如有违犯,税务机关有权依法给予处分。
(2)征税对象。亦称征税客体,指对什么征税,即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它规定了每一种税的征税界限,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每一种税一般都有特定的征税对象。
(3)税率。是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量)之间的法定比例,是计算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体现征税的程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是税收制度中最活跃、最有力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