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中级财政税收知识点预习: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内容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整理
2015-08-08
普通
2015年中级经济师考试时间:11月7日,2015年经济师备考已经拉开帷幕,网校整理了经济师考试中级财政税收专业预习资料,供大家预习参考,祝大家梦想成真!
税收法定主义原则的内容可以概括为:
(1)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课税要素法定原则要求课税要素必须且只能由立法机关在法律中加以规定,无法律规定政府无权征税。
(2)课税要素明确原则。课税要素明确原则是指在税法体系中,凡构成课税要素税收征收程序的法律规定,必须尽量明确而不出现歧义,不出现矛盾,在基本内容上不出现漏空,以保证执法机关能够准确执行税法。
(3)课税程序合法原则。课税程序合法原则是指税务机关作为税收债权人及国家的代表,在课税要素充分满足的条件下,应以法律所赋予的一切必要手段,依法确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税收的课征作为社会公共权力的行使,必须遵循适当的程序,对税务纠纷也必须依照公正的程序予以解决。税收课征各环节,从登记、申报、计算、缴纳到稽查以至处罚、诉讼都有严格、系统、明确的程序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