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级房地产易错题点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1.22-11.28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8-11-30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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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本周《中级房地产》每日一练题目中大家正确率相对较低的一个题目进行点评《中级房地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
无论是以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以下情况下均可以收回的有( )。
A. 建设用地使用权届满
B. 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
C. 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
D. 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E. 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财产而收回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正确答案】 CE
【点评】本题考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终止。无论是以划拨方式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在以下情况下均可以收回:(1)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2)各级司法部门没收其财产而收回的建设用地使用权。A仅在出让方式下可以收回。BD仅在划拨方式下可以收回。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
大家要好好把握,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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