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易错题:董事会职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5-05
普通
中级经济师备考中,攻克易错题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在刚开始的学习阶段,掌握好最基本的知识,才能够对以后的学习和考试打好基础。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伙伴准备了本周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易错题,快来看!
【多选题】
下列属于董事会职权的有( )。
A、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B、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C、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D、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E、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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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BCD【点评】
本题考查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①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②执行股东会的决议;③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④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⑤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⑥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⑦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⑧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⑨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⑩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选项E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大家要好好把握,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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