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易错题:董事会的职权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2-01-20
普通
准备2022年中级经济师报考的小伙伴,此刻备考正当时!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伙伴准备了本周中级经济师《工商管理》易错题,快来看!
【单选题】
根据公司法,下列职权中,不属于董事会的是( )。
A、为股东机构准备利润分配方案
B、制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C、股东机构的合法召集人
D、修改公司章程
查看易错题点评
【答案】
D【点评】
本题考查董事会的职权。修改公司章程属于股东会的职权。
针对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大家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为以后的深入学习作好充分的准备。大家要好好把握,认真练习和测试,以求达到良好的练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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