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必备知识点(2):财政的稳定职能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0-08-07
普通
不做“说话的巨人,行动的矮子”。说再多的漂亮话,也不如做一件实实在在的漂亮事,行动永远是迈向成功的第一步,想永远只会在原地踏步。正保会计网校为各位伙伴准备了中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专业》必备知识点,助你高效备考。
知识点2:财政的经济稳定职能
1.经济稳定的含义
(1)充分就业:有工作能力且愿意工作的劳动者能够找到工作。
(2)物价稳定: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3)国际收支平衡:一国在进行国际经济交往时,其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的收支合计大体保持平衡。
2.经济稳定职能的主要内容
(1)通过财政预算收支进行调节
主要是通过作为财政收支计划的国家预算来进行:
1)社会总需求>社会总供给→国家预算收入>支出(结余政策);
2)社会总需求<社会总供给→国家预算收入<支出(赤字政策);
3)社会供求总量平衡→预算收支平衡(中性政策)。
(2)通过制度性安排,发挥财政“内在稳定器”的作用
1)收入方面——累进所得税制;
2)支出方面——转移性支出(社会保障、财政补贴、税收支出等)的安排上。
(3)通过财政政策和其他政策配合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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