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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精选知识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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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 · 知识产权精选知识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表现形式

(一)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

1.非法获取商业秘密行为的含义

出于不正当的商业目的,采取盗窃等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2.非法获取商业秘密行为的情形

①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②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非法获取他人的商业秘密。

③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仍然获取该商业秘密。

(二)非法披露商业秘密的行为

1.非法披露商业秘密行为的含义

通过合法或者非法手段获取商业秘密后,出于不正当目的,未经授权披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2.非法披露商业秘密行为的情形

①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人将该商业秘密非法披露给他人。

②从合法途径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将该商业秘密非法披露给他人。

③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仍然将该商业秘密披露给他人。

(三)非法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

1.非法使用商业秘密行为的含义

没有合法根据擅自使用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2.非法使用商业秘密行为的情形

①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自己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②从合法途径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擅自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如单位技术人员跳槽后将原单位的商业秘密带到新单位使用);

③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仍然使用该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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