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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师《知识产权》精选知识点:专利权属纠纷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21-03-24
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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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专利权属纠纷

当事人之间在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方面发生的争执。

发生在具有一定法律关系的特定主体之间。

解决途径:自行协商解决、请求管理部门调解、向人民法院起诉(注意:未公开信息的保密)

(1)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

指一项发明创造在申请专利之前或者申请专利后授予专利权之前,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发生的争执。

①一项发明成果是职务发明创造还是非职务发明创造的纠纷。

②谁是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纠纷。

③合作完成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谁有权申请专利的纠纷。

(2)专利权权属纠纷

一项发明创造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后,有关当事人之间就谁应当是真正的专利权人所发生的争执。

与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相似的争议焦点:是否属于职务发明创造、是否是真正的发明人、合作或委托开发中谁拥有专利权等。

①职务发明与非职务发明

职务发明: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非职务发明:既不属于执行本单位的任务也没有主要依靠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三种情形:

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

不属于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的情形:

约定返还资金;

交纳使用费;

仅在发明创造完成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对技术方案进行验证、测试的。

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职务发明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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