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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点: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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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经济基础专业教材的重点知识点,希望您提前掌握,以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二、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1.财政集中度及其度量

所谓财政集中度,通俗地称为宏观税负,是指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根据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衡量宏观税负也有不同的口径,从小到大分别是:①税收收人占GDP的比重;②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③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

到底多高的宏观税负水平是合理的,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需要结合一个国家在特定历史时期的政府职能与支出责任来讨论。很多欧洲高福利国家的宏观税负水平远高于中国,但由于它们提供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法治完善,市场环境良好,因此,并未出现纳税人对高税负的明显不满。

2.当前中国的宏观税负水平及其合理性评估

就中国而言,根据预算管理模式和收入的性质,全部政府收入包括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障预算收入。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税收收入占GDP比重并不高,2010年全国税收收入73 202亿元(财政IZI径),占当年GDP397 983亿元的比重为18.4%.但若将构成财政收入的各种收入加总计算,我国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要超过30%,并不算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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