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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人力资源专业精讲:违反《社保法》的法律责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201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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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备考开始啦,网校经济师频道特别整理了中级经济师考试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教材的重点考点,希望提前掌握,以备迎接2014年中级经济师考试!

  四、有关行政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1.有关行政部门主要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以及“其他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2.违法事实主要是:擅自更改社保基数、导致少收或者多收社会保险费的;泄露用人单位和个人信息的。

  3.担责方式:直接主管人员和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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